新疆医科大学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成绩公示及体检工作安排
新疆医科大学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试工、面试等程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比例确定了A01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将相关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2021年8月5日9:30(京时)
(二)集合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科技楼九楼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按体检组织实施部门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四)注意事项:体检时请携带口罩、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三日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迟到十五分钟或无故不参加者视为放弃本次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每人483元,请携带现金或银行卡;体检当天早上不吃饭不喝水;体检前饮食保持清淡(尤其注意体检前一天不要进食水果、蛋糕等含糖高的食物,避免体检时血糖偏高),勿饮酒,注意休息,勿剧烈活动(避免影响肝功转氨酶);月经期间不检查尿常规,月经结束后再补检。
附件: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成绩
省部共建中亚高发病成因与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
2021年8月3日
来源:https://www.xjmu.edu.cn/info/1061/94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