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报到时间、地点
报考本市公安系统职位(递补对象)经面试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请于2012年9月25日(星期二,下午3︰00-5︰00)到宁德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科报到。2012年9月26日上午7︰30在宁德市公安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
二、体检标准
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要求执行。各招考职位对视力的具体要求,见福建省考录网www.fjkl.gov.cn招考职位表或宁德人事人才网http://www.fjndrs.gov.cn《2012年春季宁德市政府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备注栏中的具体要求。人社部发〔2010〕82号文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项目进行的体检,考生如有其中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体检结果直接判定不合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随带证件、材料
1、参加体检考生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同底一寸相片1张及体检费,未按时报到及不准时参加体检以自动弃权处理。
2、联系电话:宁德市公安局人事科:2972210;宁德市公务员局考试录用科:2870935;监察室:2918815。宁德市公务员局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72号(宁德市干部学校院内)
宁德市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