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1年8月公开招聘专业队伍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专业队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专业队伍类别及人数:网格员队伍(9名);消防专业队伍(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拟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1年8月公开招聘专业队伍岗位表》;
(五)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5年8月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相关学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至2021年7月31日;
(六)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和写作能力;
(七)熟练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八)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
四、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登录网址:https://szrf.zfoline.net:8443/Exam/149%5E91%5E2021-08-02/Login.do。
2.报考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15日18时。
关于报考资格条件方面的咨询电话:0755-84131491(政策解答)、0755-25929424
关于网上报名技术方面的咨询电话:0755-26838734、0755-26681864、0755-88275174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公告相关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果初审通过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拟聘人数的15倍,将根据考生毕业院校、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适岗能力测试的人选;如果初审通过人数未超过拟聘人数的15倍,则全部进入适岗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
(二)须上传的报名材料
1.考生须上传一张本人近期标准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报考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全区统一开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适岗能力测试
1.适岗能力测试采取线上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坪山区组织人事部门和坑梓街道办事处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2.适岗能力测试统一安排在2021年8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要求将通过邮箱或短信方式告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前须知。
3.成绩公布。适岗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坪山区人民政府(http://www.szpsq.gov.cn/)查询。成绩合格者,纳入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专业队伍人才库(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
(五)面试
1.用人单位将根据适岗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情况,结合自身工作需要,通知符合需求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
2.具体面试形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由招考单位核实拟聘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并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和考察的拟聘人员须到深圳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体检合格者须进行3-6个月的试用期考察,主要对职业品质、心理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人岗匹配等内容进行考察。试用期考察合格的,将予以聘用;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九)岗前培训
消防专业队伍须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面试工作。面试前21天内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面试,且面试当天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为绿码及体温正常方可进行面试。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适岗能力测试结果(笔试合格),仅代表报考者具备被聘用为坪山区机关事业单位相关专业队伍队员的资格,与最终是否聘用无关。
(四)本公告由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解释。
附件: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1年8月公开招聘专业队伍岗位表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6日
附件: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2021年8月公开招聘专业队伍岗位表.xlsx
文章来源:http://www.szps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90433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