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面试人员体检递补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面试人员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凡未在规定时间到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此次因自愿放弃体检出现的缺额为3名,涉及3个岗位,经研究同意,现将体检递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人员及岗位
准考证号 |
职位编码 |
招募人数 |
笔试成绩 |
笔试 |
面试 |
面试折合成绩 |
总 成 绩 |
排名 |
7071200105621 |
20010401 |
1 |
68 |
34 |
83.76 |
41.88 |
75.88 |
2 |
7071200105505 |
20010901 |
1 |
60 |
30 |
84.26 |
42.13 |
72.13 |
2 |
7071200105727 |
20011801 |
1 |
67 |
33.5 |
83.26 |
41.63 |
75.13 |
2 |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四川天府健康通”,于体检当天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且本人防疫健康码显示为绿码。填报《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附件1)并于体检当天上交工作人员,方可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二)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
(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本公告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410296。
附件:1.健康体检受检者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2.体检须知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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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msrsks.com.cn/newsDetail/12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