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教育系统用人机制,规范教师调配工作程序,科学合理整合教师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教师交流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根据《惠水县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惠水县教师调配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现发布简章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遴选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遴选范围
城区初中面向全县非城区初中;城区小学面向全县非城区小学。
三、遴选职位和职数
公开遴选教师职数75名(具体职位见附表1)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18日(上班时间)小学报名负责人:鞠姣王婷初中报名负责人:尹海丽 陈浩昌
2.报名地点:惠水县教育局政工科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网上下载)、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二寸同底免冠半身照片2张。
4.报考说明:本次遴选报名按照学科职位报名,不按照学校职位报名,经试教、考察等环节确定选调人员后,由入选教师按照成绩排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自由选岗,确定遴选学校。
5.遴选采取试教方式进行,试教时间2021年8月22日。
五、遴选人员基本条件和资格
1.工作年限:教龄3年以上,外县调入人员在本县学校服务满2年以上;特岗教师必须接转入编后方能参加选调。
2.学历要求:报考县城初中初始学历必须是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且已取得本科学历;报考城区小学初始学历必须是中师以上学历且已取得大专学历。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5.业绩条件:所任教学科平均分达到全县非城区学校平均分的60%以上(由报考教师本人到局教科室开取相关证明)。
6.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考试。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5)有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等不适合遴选的行为。
六、遴选程序
1.报考人员携带《惠水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表》和个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聘任证)到教育局政工科报名。
2.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试,考试形式如下: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试教(微型课)方式进行,试教时间20分钟。
(2)分数设置:试教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驾驭课堂能力、仪表气质等。试教总分为100分,设考生试教成绩合格分为60分,试教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3.经组织考察后确定拟调人员。
4.公示。
5.考生选择岗位并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规定
1.同一学校同一学科如有两名及以上教师参加遴选,则根据分数及考察情况只择优选调一名教师。
2.本次遴选报名按照学段及学科职位报名,不按照学校职位报名。确定选调人员后,由入选教师按照成绩排名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自由选岗,确定遴选学校。对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依成绩进行递补(同一所学校同一学科已确定有一名选调教师的,该校该学科不再确定递补对象)。
3.试教设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试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纪律监督
1.遴选教师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按遴选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有关资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得泄露考题、评分、考察等情况。
九、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联系电话:0854—6230332
附件1:《惠水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2:《惠水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xls
惠水县城区学校遴选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8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108/t20210813_69520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