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辅助岗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二)报名要求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7日起至2021年8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liaoyhua@pnr.sz.gov.cn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任职部门+姓名+专业”;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二)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相关专业资质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进行回复(未通过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或面试环节。笔试以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为主要内容;面试以了解招聘对象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和业务能力为主。
考试时间:在报名期间,我局可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随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待定,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二)体检
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通过考试人员的拟录取对象进行通知体检,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入职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三)入职手续办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
税前月薪5500元—7000元区间(含个人社保及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三)本公告由用工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招聘职位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90656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