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2021年“特岗计划”招聘入职审查及选岗签约通知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拟录取人员入职审查及签约工作。根据《盘州市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职审查所需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三无”(无违法犯罪、无吸毒、无参加邪教组)情况证明原件。
(五)学籍档案,选岗签约当日未能提交学籍档案的,须于岗前培训时将学籍档案交盘州市教育局(五楼档案室),岗前培训时仍未提交学籍档案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以上五项材料,拟录取人员须在2021年8月24日12:00前交到盘州市教育局五楼档案室。其中(四)(五)项材料拟录取人员务必于8月18日下午17:00前到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5室)领取《关于出具政审有关证明的函》和《提档函》后到相关单位办理,省内未出省人员需扫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并测体温。近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 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黔后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之后间隔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即3天2检)近14天内有省外无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在48小时内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已经划分风险等级的地区,按前述风险等级地区管控措施执行。
二、选岗签约对象
报考盘州市2021年“特岗计划”,经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根据学段学科及分组招聘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底依次排序拟录取人员,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递补人员后期公布。
三、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分组及顺序安排如下:
1.选岗签约时间:2021年8月24日下午13:00-17:00,进入选岗环节人员需于2021年8月24日下午按分时段学科选岗签约时间到达选岗签约地点,听从选岗安排,逾期未到达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选岗签约地点:盘州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盘西新城盘州市教育局),签约后学校集中报到地点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特岗计划”招聘岗位、学科分组及选岗签约顺序安排如下:
招聘岗位设置及学科分组情况见附件2。
分时段学科选岗签约顺序:
第一组14:00-15:30小学语文(A组→B组)、小学音乐。
第二组15:30-17:00小学数学(A组→B组)、小学英语、小学体育。
四、选岗签约原则
1.盘州市教育局按照公办学校教师的聘用办法,与拟聘取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录取签约须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其中语文、数学按组别进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末位出现并列名次时,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签约环节,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后并由盘州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凡未到现场选岗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参与岗前培训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对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出现并列名次时,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递补,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签约人员,对盘州市无符合补录条件的,将上报六盘水市教育局进行跨县区调剂。
2.签约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代签(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约需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代签约,委托他人签约后须按规定履约,不履约的按违约处理)。
3.2021年8月24日下午17:00前未参加选岗和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将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其它要求
1.隐瞒事实,不提交证明的,一经查实,视为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拟录取考生选岗签约当天下午分时段进行,第一组下午14:00点签到,第二组下午15:30点签到,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自备),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测量体温并扫贵州健康码和行程码正常后进入签约现场;省内未出省人员需扫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并测体温。近14天内有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 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在抵黔后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无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的,需在首站地进行1次核酸采样检测,之后间隔24-48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即3天2检)近14天内有省外无本土阳性感染者报告市(州)旅居史的来(返)黔人员在48小时内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已经划分风险等级的地区,按前述风险等级地区管控措施执行。
3.岗前培训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关注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和盘州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
电话:0858-3632722
附件:1.盘州市2021年“特岗计划”招聘拟录取名单.xls
盘州市2021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panzhou.gov.cn/jjpz/tzgg/202108/t20210817_69623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