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中156个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多年来,医院始终秉持“文化建院、人才强院、依法治院、科教兴院”的建院方针,“仁爱、诚信、精湛、卓越”的院训和“一切为了各族人民健康”的宗旨,构建了以“大爱无疆、大医精诚”为核心的发展理念,持续为疆内外乃至中亚各国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高等医学教育。医院学科齐全、技术高超,特色专科突出,拥有临床型中心20个、技术平台型中心5个,大病、专病培育型中心2个,其他临床医技科室41个、教研室39个(一临床教研室27个),心血管、骨科等一大批优势学科享誉疆内外,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7个、自治区级临床医学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43个,博士点2个、硕士点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基地1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个(示范基地)、重点专业基地1个、骨干师资培训基地8个,国家级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专科基地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获批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6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3个,科技创新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计78人(编制外),其中医师岗50人、技师岗16人、药学2人、其他专技岗7人、专职辅导员3人(具体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或普通话测试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九)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考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6级考试,本科学历英语须通过国家4级。其中,报考儿科岗位的硕士研究生英语须通过国家4级;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一)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0年8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8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8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8月18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校在读博士、硕士及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博士、硕士的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段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6日。
2.方式:登陆我院招聘网址http://222.82.243.204:8888/hire/hireNetPortal/zp_homepage.do?b_hquery=link?&cms_chl_no=529&menuType=0&chl_id=529,点击“社会招聘”,注册个人信息,申请相应岗位);
3.QQ群号: 950270076 ,请考生务必及时加入QQ群关注各类通知信息。
4.注意事项
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上级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岗位。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信息。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1年8月23日-8月27日;
2.地点:新疆医科大学苏园四号楼(新医路校区)人力资源部117办公室;
3.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学籍信息+学历信息,必须带二维码;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
(3)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测试水平原件及复印件;
(5)国家规培合格证书、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范围须与所报考岗位及专业相符。
(6)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7)考察表。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4.岗位编码为:2009、2010、2011、2012、2013、2017、2027为博士岗位和紧缺专业岗位,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考核制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
(四)试工考核
1.试工:应聘人员应参加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试工。试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考核:试工结束后组织考核,包括技能操作考核、试工考察表现,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总分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1)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注意事项: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者,视为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法
(1)非考核制岗位:总成绩=笔试×30%+试工成绩×40%+面试×30%
(2)考核制岗位:总成绩=试工成绩×50%+面试×5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2.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如有放弃者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空缺名额,审批通过后,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
(八)考察
1.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
2.重点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应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十)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纪委、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审计部监督。
监督电话:0991-4362341、0991-4362359、0991-4366173、0991-4362676
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4361322(人力资源部人事科)
联 系 人:赵老师、伊老师、付老师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人需求计划(编制外)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1年 8月18日
来源:https://www.xjmu.edu.cn/info/1061/946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