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云埔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组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埔街道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组织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熟悉党的基本知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中文、哲学、新闻传播类专业;
6.中共正式党员;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公告于2021年8月20日起,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2021年8月23日-8月31日,考生按照网上公告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通过个人邮箱提交资料(报名表word文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证或党员证明等扫描件)到报名邮箱(caism@gdd.gov.cn)进行报名。
2.通过报名的个人邮箱向通过资料初审的考生发送准考证,请考生9月1日后留意黄埔信息网、电话、短信或个人邮箱。
3.招聘职位的计划录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初审情况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或相应减少招考人数。
4.报名注意事项。
(1)在招聘公告上下载报名表,张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证或党员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须清晰。
(3)未按规定填写或提交资料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或在录用前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考生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党的政策理论知识、党务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为确保笔试的严谨和试题的保密,笔试环节采取第三方命题、考评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当天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资格审核人员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
(2)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安排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不安排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择日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计算,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有在政府机关、园区、村(社区)、企业从事党务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条件同等的,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业务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办理相关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七)递补或补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或补录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录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录用人员在六个月内辞职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和管理
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合同期满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获聘人员聘用期间薪酬参照我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相应工资标准。
五、其他
本次招聘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接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考生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蓝码或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体检等程序;考前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需提供考前 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2119927;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专职组织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云埔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7728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