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增强统战队伍力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委统战部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一)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不限(具有机关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性别:不限;
(四)计划招聘人数2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红河州城镇户口,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四)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
(五)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具有奉献、创新、协作精神。
(六)为人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七)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年审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三)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四)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五)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其他不宜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由州委统战部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要求网上进行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24日—12月3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学术成果等复印件,《应聘诚信承诺书》《报名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以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各种资料电子版各一份,发至邮箱hhzwtzbbgs@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州委统战部+电话号码,联系人:刘波涛,电话:0873—3730466。
(二)资格审查
2021年12月4日至12月8日,由州委统战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12月9日
2.符合条件人选,将电话通知到场面试,面试由州委统战部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等方面能力,以及在媒体上发表的稿件或文章;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者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
(四)体检
自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州委统战部与招录人员签订《蒙自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
2.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500元/月,聘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未尽事宜,由州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
2021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