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实施“一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的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进村(社区)工作人员16名。现就此次选聘制定如下简章:
一、选聘岗位
各镇(开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张家港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⒈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在网上操作,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2年10月8日09:00—10月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到市人才考试培训中心(人民东路65号市人才市场三楼)缴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方视为通过资格审查。
缴费时间:2012年10月9日09:00—10月11日11:30。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0月12日—13日。
6.报考人数与拟选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适当核减选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形式: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时间:2012年10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可登陆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对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如报考人员本人到现场确有困难,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代办理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并交面试考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照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数高者)。
2.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对拟聘用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分配,发放《聘用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调动)手续。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并与市人才中心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四、聘用人员待遇
1.实行人事代理和户籍管理办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工资待遇参照所在地的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3.今后市、镇两级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工作满3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五、考核与管理
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考核工作由工作所在镇(区)党委负责,主要对其德才表现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岗工作表现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聘期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3年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完成。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聘期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或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引导其另行择业。
六、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选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选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84246;咨询电话:0512-58173350。
七、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招聘资格,责任自负。报考者一旦被聘用,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有关选聘事宜可登录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查询。
中共张家港市委组织部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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