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工作需要,福贡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辅助人员(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 5 名(不限男女)。要求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有适应岗位工作的基础技能。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系统,不限专业。
3、年龄在22到30周岁之间。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1月15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楼二楼)。
3、报名方式及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有计算机等级证或驾驶技能的提供相关材料),近期大1寸证件照一张,另附个人简历一份交招考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招聘方式
合同制辅助人员招聘采取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等方法进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40%、岗位技能测试占40%、面试各占20%。按成绩之和从高分至低分对报考人员总成绩前5名进行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直接录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或发现其他问题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合同制辅助人员实行临时工资待遇,聘用期工资按每人每月 3500元(含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保障,合同制辅助人员参与下乡、出差办理案件按正式干警出差、下乡差旅费标准进行报销,从签订合同之月起发放工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不解决户口、住宿问题,不接收、保管或委托保管个人人事档案。
2、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监督。
3、开考比例2:1,即符合招考人数达到10人以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86-341158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8:00。
本公告由福贡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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