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022年上半年征兵公告
参军报国,不负韶华;一次服役,终身受益!2022年上半年征兵报名已经开始,欢迎全县广大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男兵:征集主体对象为高中(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重点征集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和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上半年征集。
上半年报名应征未被批准入伍的青年,可以继续参加下半年应征。
二、年龄要求
男青年:本专科毕业生、研究生18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本专科在校生、普通高中(职中、中专、技校)毕业生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初中生18至20周岁(2002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女青年:18至22周岁(2000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1999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出生)。
三、征兵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吃苦耐劳,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符合《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相关要求。
四、征兵身体基本条件
身高体重:男性160cm 以上,女性158cm 以上。体质指数BMI值=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男性:17.5≦BMI<30,其中:17.5≦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视力:双眼裸眼视力4.5以上,矫正视力不低于4.8,因近视经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的(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需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色觉正常。体表及其他:面颈部文身或瘢痕不超3cm,其他部位不超过10cm。无颅脑、胸腹腔手术史(阑尾手术半年以上无后遗症、疝气手术1年后无后遗症除外),无传染性疾病,血压、心率无异常,肝胆胰脾肾肺等脏器无异常,无家族遗传疾病。其他身体条件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其他补充规定。
五、时间安排
1.兵役登记。凡202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无论是否报名参军,均应于6月30日前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完成兵役登记。
2.报名应征。应征青年可以自行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也可以到当地乡镇武装部请工作人员协助网上报名。上半年征兵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18时前,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18时前。
3.体检和政治考核。2月10日前根据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乡镇初检初考和县级征兵体检、政考。2月底前县征兵办公室从合格人员中择优预定新兵。
4.役前教育训练。经县征兵办公室确定为预定新兵的,3月上旬参加役前教育训练。根据训练情况和适应能力,择优确定新兵,3月中旬组织新兵交接输送。
六、大学毕业生参军优惠政策
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军,建议大学在校生和高校录取新生在大学毕业后再报名应征。从2022年起各级不再对参军入伍的大学在校生和高校新生进行经济奖励。大学毕业生参军除可以享受其他学历青年可以享受的政策优待外,还可以享受学费资助、一次性经济奖励、考研加分、国企招考加分、免试专升本、政法干警和专武干部专项招录等优惠政策。入伍后在士官改选、提干考学、军队文职招考、专业技术培训等方面优先安排。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含合同制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征,其所在单位依法保持其原有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被批准入伍的,服役期间原单位依法为其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在军队服役5年以上的大学毕业生,退役后3年内报考公务员,可享受云南省“三支一扶”等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计划。
七、廉洁征兵
征接兵工作人员、应征青年和家长及社会各届应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对征接兵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由县征兵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和军地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惩处。征兵工作人员应坚决做到:不擅自放宽征集标准;不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标准;不以任何形式索贿受贿、收受钱物;不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消费活动;不为应征青年入伍说情打招呼;不得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应征青年及家长应自觉做到: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搞吃请请吃和其他违规违纪活动;不“托关系”“找门路”为自己孩子当兵说情打招呼;征兵过程中遇有问题,到兵役机关或拨打征兵咨询举报电话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的,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反映。
八、法律责任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现役且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被批准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出名的,处以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数额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拒服兵役而雇用的单位或组织,由县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惩戒。
九、咨询及监督受理
昌宁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875-7131259、2257237。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75- 7131697(县纪委监委)。
昌宁县各乡镇武装部咨询电话:
田园镇:0875-7120922
漭水镇:0875-7810468
柯街镇:0875-7839058
卡斯镇:0875-7838129
湾甸乡:0875- 7850261
更戛乡:0875-7877598
勐统镇:0875-7870256
温泉镇:0875-7891209
鸡飞镇:0875-7879218
翁堵镇:0875-7874225
耇街乡:0875-7814208
珠街乡:0875-7818206
大田坝镇:0875-7819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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