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怒江州委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1年怒江州州级机关统一公开遴选事业人员公告》要求,州人社局于2022年1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21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经研究,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决定于2022年1月22日组织开展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职位
公开选聘面试职位为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事业管理岗位。
二、面试对象和成绩合成
(一)面试对象。根据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事业岗位公开选聘人员计划,每个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未达到3: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
(二)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公开选聘面试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实际,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21年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事业岗位选聘考试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复审及递补
(一)资格复审:请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18:00,到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州级行政中心九楼909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复审准备材料:包括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意报考证明、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证明、事业人员登记表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齐、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名额递补:资格复审中遇到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补足面试名额。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2年1月22日上午8:30分。
(二)面试地点:怒江州老干部活动中心9楼会议室(江东人民路229号)。
(三)面试通知领取:考生于2022年1月21日12点前到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州级行政中心九楼90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人员不再递补。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根据选聘岗位的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州委州直机关工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办理转任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七、相关纪律要求
资格复审和面试当天,考生一律佩戴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安保人员测量体温,提交《面试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何,0886-3888900。
文章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568806162/info/2022-186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