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21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依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的公示》,经研究,现将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职位
公开选聘面试职位为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管理岗位。
二、面试考生
(一)面试考生确定。根据州人社局公示确认结果,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3名。
(二)资格复审。2022年1月21日8:30—12:00,14:30—18:00,对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任职文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及要求的其他材料等。材料不齐、不实等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面试考生递补。资格复审时出现因面试考生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和方式
2022年1月23日(星期日)下午14:00—15:0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面试地点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泸水市大练地街道龙江路121号)4楼会议室。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一)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于2022年1月22日8:30—12:00,14:30—18:00,携带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时需携带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报到起到面试结束,实行全程封闭管理,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四)面试程序及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4:00前到怒江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楼候考室,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体温检测后进入候考室报到,交《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3.考生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参加面试。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4.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5.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6.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7.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五)疫情防控要求
1.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交《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2),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
2.“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面试。
3.“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点的普通考场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
4.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5.“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当天不再进行面试,待具备条件时重新组织面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
7.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一般不佩戴口罩。
8.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选聘岗位的体检要求组织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公示期满、办理转任手续前放弃或不符合转任条件的,在本职位考察和体检人员中通过集体讨论产生递补人员,并再次进行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郝四庭,18724801317,0886-3636262。
附件:1.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选聘事业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年选聘事业岗位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2.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745281951/info/2022-186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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