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食堂、实训基地等岗位工作人员12人。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富有责任感和爱心,吃苦耐劳,诚实守信,勤勉踏实。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办理登记失业的临沧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将报名资料投到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883--2168158,白老师,联系电话:13618833600。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现场填写),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状况承诺书及其他个人资料(如残疾证、荣誉证书、技能资格证书等)的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政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四)面试
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由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面试领导小组安排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管理
(一)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最长不超过3年,含试用期1个月;
(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
(三)定期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一律解除聘用协议。
六、福利待遇
(一)购买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基本工资1500.00元,其他待遇面谈。
临沧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1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rc=11×tamp=1642755790&ver=3571&signature=A7-LPIzP6o9De-88ZPUOOkP9KAn-t1colhbgVJcdQHSdxX4*MW-xlCjI5k02jBjs310kB*PQUX-3TEVQtYEUFoCqQ6-S5rbYTv*fdxv0RBNCywEYwh0nhfBVTF9tbJ2r&new=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