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需提供哪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限学位证的岗位)、笔试准考证(限参加笔试考生)、户口册或户籍证明(限制户籍的岗位),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如: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等)和其他证明材料(如:加分证明材料等)。
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现役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军人有效证件、结婚证、军人申请家属随军报告表复印件。
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退役军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出具《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其出国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的毕业时间不区分当年和往届,都必须提交学历认证,请相关人员提前认证。相关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革命烈士子女加分人员还需提交户口册、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请详阅本文件其他部分。
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