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信访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信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注重能力与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督办信访事项、草拟信息文稿等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红河州城镇户口。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年审人员。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和性别不限。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但根据工作需要,所学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法律、心理学、计算机运用等方面的优先。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健康的体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有违法违纪记录;
2.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和被取消录用资格人员;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由州信访局统一组织,不笔试,只面试。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5月6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6日17时00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采集表》原件电子版和户口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应聘诚信承诺书》、学术成果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各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电话号码,应聘州信访局公益性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786563030@qq.com。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873-372686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州信访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红河州信访局。具体地址:蒙自市天马路州政府大楼C区一楼108室。
3.资格复审所带材料:
①《报名信息采集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学术成果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各种资料的纸质版各一份;
②户口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③报名人员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资格复审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自行佩戴口罩。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将通知到现场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2.此次面试由州信访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等方面能力。
3.面试分值为10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需自行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需及时提交州信访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州信访局根据招聘综合情况,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其他原因空缺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选。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州信访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蒙自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一年一聘),正式聘用。
2.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保险部分),聘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聘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用岗位工作者,或受党纪政纪处分,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未尽事宜,由州信访局负责解释。
附件:
红河州信访局
2022年4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