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招聘公告
云南省昆明市真元公证处成立于1995年,是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的预防性法律服务机构。为深化公证改革和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需求,结合真元公证处发展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人才,共同拓展公证事业蓝图。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诚招公证员助理3名,培养方向:公证员,年龄20—35周岁,性别不限。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记录;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A证;
(三)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工作责任心强,好学上进,能吃苦,具有较好的纪律性与自制能力。
(四)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操作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在读普通院校全日制学生;
7.现役军人;
8.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
9.法律规定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截止;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含近照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请确认填写完整,通讯保持畅通)、学历学位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证书等资料发至邮箱kmzy666@126.com。
(二)面试
报名材料经我处统一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三)录用
经过招聘程序后决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见习期满一个月,办理入职,与公证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薪资待遇
1.具体薪资待遇面谈;
2.购买五险一金;
3. 享受年度健康体检;
4. 除以上待遇外,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相关应聘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招录资格;
(二)我处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面试等相关事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三)联系不上的拟聘用人员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昆明市人民西路云投中心B2栋10楼
联系电话:0871-63619510;联系人: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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