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缓解城区学校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确保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6号令)、《关于转发<云南省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暂行规定通知>的通知》(云办发〔2001〕22号)、《关于严格执行云南省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文件的通知》(普组通〔2015〕26号)和《中共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根据《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实施方案的批复》(镇政复〔2022〕279)号)文件精神,同意公开选调城区学校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一)镇沅县第一中学岗位(2个):初中英语1个、初中化学1个。
(二)镇沅县民族中学岗位(3个):初中语文1个、初中数学1个、初中英语1个。
(三)镇沅县直属小学岗位(4个):小学语文1个、小学数学2个、小学科学1个。
(四)镇沅县幼儿园(1个):学前教育1个。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省正式在职在编教师(不含工勤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学校章程,服从学校安排,恪守公民道德规范,身心健康,师德高尚,具有团队精神。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小学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现任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4.持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荣誉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及以下(197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2022年8月31日截止,教龄满5年(特岗教师教龄满8年)以上。
7.近3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8.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公开选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4.提供虚假证据、证明材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其他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2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镇沅县教体局四楼人事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县外报名人员在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县内报名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向镇沅县教体局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内)》或《2022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外)》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三年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县外报考人员提供纪检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原件一份,县内报名人员由教体局统一向纪检部门征求意见;
(5)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与报名表上粘贴的照片相符)。
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有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公开选调岗位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达1:3方可开考,未达比例要求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可降低开考比例进行,但开考比例不低于1:2。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2年8月22日。
领取地点:镇沅县教育体育局四楼人事股。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理论,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2年8月23日。
(2)笔试地点:设在镇沅县城区,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22年8月24日。
(4)笔试成绩查疑时间:2022年8月25日上午11:30止。
(六)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选调岗位数与岗位报名人数为1:2开考比例的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时间:2022年8月26日
3.面试地点:镇沅县第一中学
4.面试设置:
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考场、考生备课室。面试考场设主考官席、考官席、登分核分席、监督席、考生席。每个面试考场设1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7人(其中:主考官1人、考官6人),安排监督员2人、登分核分人员2人。考生候考室安排监督员2人、引导员4人。考生备课室分别安排监督员2人、引导员2人。
面试考官从镇沅县人事考试面试考官库中抽调具有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和事业单位面试考官聘用证书、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必须保密;抽调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考官人数应有差额;面试考官必须抽签确定面试考场。
参加面试的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5.面试方式:学前教育学科为专业技能考核,其他学科岗位面试方式为模拟课堂教学。
6.面试内容。按照保密部门规定和优质原则,选择政治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出题经验的人员命题组卷,准备面试题目,提供面试使用。
面试题目在启用前,按照保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面试结束后,考点办公室统一收回保管,不准翻印,不得私自摘抄留存。
7.面试流程
(1)抽调参加面试的考官、监督人员、登分核分人员、引导人员在面试当天7:30之前到达面试考点抽签,抽签结束后及时进入面试考场。主考官召集本考场全部人员及时就位,安排面试相关事宜,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2)面试考生在面试当天7:20之前凭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等,通过体温检测后准时进入到候考室抽签,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原件等信息,宣布纪律要求。
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背包和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携带进入面试考场,应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候考室,在候考室等候面试期间不得吵闹喧哗,不得吸烟,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候考室。
考生抽签结束后,参加模拟课堂教学的每名考生依次备课30分钟,在不影响面试的前提下,可视情况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或1批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和其他资料进入备课室,面试题目由备课室提供,考生本人书写的备课资料可以带入面试考场使用,面试结束后,不得带出考场,交考场计时计分席保管。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每名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测试项目进行测试。
(3)面试程序
①幼儿园教师岗位
每个考场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A.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B.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C.专业技能测试:表演一段舞蹈、自弹自唱一首歌曲、讲一个故事,时间20分钟。
②其他教师岗位
每个考场每次引导1名考生进入考场面试,操作方法如下:
A.主考官先完成回避程序。
B.主考官宣读面试指导语完毕后宣布:开始计时。
C.模拟课堂教学,时间15分钟。
(4)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5)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满分100分,每个要素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取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以此类推。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的公开选调程序。
(6)有关事项
①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②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面试当天7:40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③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④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须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⑤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题本和草稿纸等资料。
⑥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⑦对违纪违规的考官、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⑧面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先分项计算合计后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情况,则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及时地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公布。
(八)确定拟选调人员
从各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九)体检
拟公开选调人员由各选调学校统一组织到县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如体检不合格者或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选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十)公示
拟公开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公开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进行公开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公开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公开选调;为保护公开选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十一)办理选调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正式确定为公开选调对象,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回避
公开选调工作所有组织、参与工作人员以及外单位专家、本单位同行须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如有回避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应向镇沅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回避申请,经批准后退出相关公开选调活动。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
(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持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笔试和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五)“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六)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生本人及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余考生考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
(七)考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在考试过程中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我省机关考试工作纪律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开选调工作程序严格组织实施,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二)所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根据自己所教专业报考相应岗位且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学校中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三)服从调入学校现有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不服从高职低聘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公开选调,返回原单位工作,所缺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开选调人员须按照调动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限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公开选调。
(五)通过本次公开选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的公开遴选。
(六)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信息通过“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ezhenyuan.gov.cn/)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选调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
镇沅县教体局人事股:0879-5813451
镇沅县第一中学办公室:0879-5812702
镇沅县民族中学办公室:0879-5817699
镇沅县直属小学办公室:0879-5811477
镇沅县幼儿园办公室:0879-5811603
监督和举报电话:0879-5877688(驻县教体局纪检组联系电话)
八、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内)
2.2022年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外)
2022年8月8日
附件【附件1:普洱市镇沅县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外).xls】
附件【附件2:普洱市镇沅县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县内).xls】
来源:http://pezhenyuan.gov.cn/info/1634/717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