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云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曲靖市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及工作安排,为做好会泽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具有会泽县户籍;
(二)持有会泽县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具有会泽县户籍的曲靖市以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毕业证原件;
(四)在会泽县工作的特岗教师和2020年专项招聘的教师,学校出具工作证明可以认定;
(五)驻会泽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会泽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曲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会泽县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可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在会泽县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体检由会泽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本人不需要提前体检,现场确认不需要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考试成绩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免试认定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按提示选择会泽县教育体育局为现场确认点,所需材料交该认定机构(含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2.网报时间
上半年:6月13日9:00至6月22日18:00;
下半年:9月13日9:00至9月22日18:00(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
3.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曲靖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可根据申请认定学段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网上报名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1.时间:
上半年:6月20日9:00至6月23日11:00;
下半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17:00。
2.地址:
会泽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会泽县通宝路707号)。
3.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会泽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
①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体检
预计上半年体检时间:6月24日—6月27日;
预计下半年体检时间:9月26日—9月28日。
(注):具体体检时间需根据申请认定人数和体检医院时间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会泽县教育体育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依法作出是否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决定,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二)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疫情防控要求
1、“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37.3℃的人员可按要求进入。
2、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或所有省外、省内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入(返)曲人员,入曲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经完成落地检的,间隔24小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除“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外,还须在各个认定环节前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人员方可进入。
3、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曲人员或“黄码”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首个认定环节须提供相关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在其他各个认定环节前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人员方可进入。
4、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曲人员或“红码”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进行5次核酸检测(第1、2、3、5、7天)。在首个认定环节须提供相关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在其他各个认定环节前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体温≤37.3℃的人员方可进入。
5、申请人须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6、如隐瞒行程轨迹、健康状况或核酸检测结果,造成疫情传播,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会泽县教育体育局联系电话:0874-5125498
会泽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YM_cea-8_Qd8UpgnXhV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