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教育体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为做好玉龙纳西族自治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2号)的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户籍在玉龙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玉龙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暂住证无效)。
(三)玉龙县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云南省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丽江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申请人相同。
(五)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居住地或工作学习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免试认定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自2021年起,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2.网报时间
下半年:2022年9月12日9:00至9月30日14:00
3.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玉龙县教育体育局认定。
4.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
玉龙县教育体育局教师发展中心(玉龙县政府人大附楼北楼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103室)
联系电话:0888—5391436,联系人:和老师。
2.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明
①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
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2),也可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下载),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玉龙县教育体育局认定人员须在丽江市医院体检中心、古城区医院体检中心、玉龙县医院体检中心三个县级以上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体检(注:在外地不回来委托他人的可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结论签署 “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体检有效期期为半年。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根疫情防控相关材料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到玉龙县教师发展中心认定的人员7天内行程轨迹未离开丽江的提交本人当天健康码为绿码、行程码绿色(不带星号)打印件,并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现场确认前7天内行程轨迹有离开丽江情况的人员须按规定进行3天2次核酸检测,提交核酸检测报告(2次检测的时间间隔须在24小时以上,第二次检测须是在丽江做的24小时内核酸,核酸检测报告可以是手机内健康码核酸检测结果打印)。申请人要求体温检测正常并全程佩戴口罩。根据现场确认时疫情防控政策需调整提供材料的另行出补充公告,请申请人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8)注意事项
因为疫情防控等原因申请人无法到达认定现场的,按如下处理:
(1)在校生无法到达认定现场的,可委托所就读学校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携带委托书(附件1)和完整的认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2)非在校生无法到达认定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委托书及完整的认定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3)不可委托学生、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及其他无关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4)请申请人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在玉龙县内认定的人员,确认点请选择“丽江市玉龙县教育体育局”)。
(5)网上报名时,填写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填写时,要注意逻辑关系。
①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段不能重复(互相包含)填写。
②学历信息、普通话信息未能在网报时验证的,须提供相关验证报告。
③承诺书、照片要保证清晰。
存在上述错误,一律不予通过。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时间,按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认定机构通知的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地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三)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各区(县)教育体育局认定公告查询网址及电话
附件:1.委托书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9日
来源:http://www.yulong.gov.cn/xljylx/c100038/202209/ce2a6a4e80ae4a8c8f768ca5ae17105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