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此次州发展改革委公开选调项目科室业务工作人员1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全州州直、县市区、乡镇机关在职公务员。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43周岁以下(1969年10月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以下职务。
(二)在机关工作3年以上,且从事经济或经济管理工作,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述能力,工作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西双版纳州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sbn.xxgk.yn.gov.cn)、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sbnrc.cn),以及在州、县市发展改革系统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等方式,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须如实填写《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1式2份(可从前述网站下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州发展改革委秘书科现场报名,每个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为1:5以上,不足1:5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按不低于1:3进行选调,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6日至2012年10月2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州委州政府机关办公楼),州发展和改革委秘书科,联系电话:2122091。
(三)资格审查
由州发展和改革委秘书科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参考人员的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
(五)组织考察
选调机关根据面试人员的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按照选调职位的职责要求,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6673(州纪委第二纪工委)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发展改革委秘书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91-2122091 联系人:刘洪兵
附件: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