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我中心发展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位于广西钦州市,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所驻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生态环境质量预警预报和较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生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工作;负责所驻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分析,编写生态环境质量报告书、生态环境监测年鉴等;为所驻区域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提供支持。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调查评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人员2名,从事生态环境现场监测、实验室分析测试、生态环境质量综合分析等工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及其他不良记录和嗜好;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富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按《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回避规定》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必备条件
1.专业要求:化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药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科学及技术类、海洋科学类;
2.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日;
4.其他条件: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领导安排;身体素质较好,能适应野外、高空、水上、夜间等条件艰苦地点开展分析测试工作;无恐高症、色盲等不适宜参加环境监测工作的病症;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发电子邮件将应聘材料(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打包成压缩包报至指定邮箱,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邮件及压缩包命名:应聘-专业-姓名。
3.报名邮箱:0777-2823449@163.com。
4.截止时间:2023年4月4日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三)组织考试考核
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的机制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分数权重为4:6。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
(四)档案审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审核档案人选,核查个人基本情况是否属实、有无影响聘用的问题。
(五)组织体检
组织拟聘人选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则不予聘用。体检(含增加体检项目和复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六)备案和聘用
中心按要求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7-2823449。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薪资待遇按照本中心编外工作人员薪酬执行,签订合同后,由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的休假、培训、差旅待遇。
(三)本次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形式的考试费用,但应聘人员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
地址:钦州市钦北区富民路28号。
联系人及电话:粟日荣、陆艳红,0777-2823449。
邮政编码:535099。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来源:http://qz.gxrc.com/Article/info/bc7ddbcb-e72d-4767-824c-555095368f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