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
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补充公告
按照《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根据前期招聘网络报名情况及单位需求,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取消四川音乐学院的现场招聘考试,增设一次云南艺术学院现场招聘考试。现就相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空缺岗位详见《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和考试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4月20日10:00—17:00
地点: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一楼大厅
2.现场抽签及候考
时间:2023年4月21日08:00
地点: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405教室
3.面试(按岗位代码序号和抽签序号进行面试)
时间:2023年4月21日08:30
地点:云南艺术学院舞蹈学院411小剧场
(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学校证明(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录取批次、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如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书面承诺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以上材料须向审查人员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存档备查。
不能按时提供所需材料的,资格确认不予通过。不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确认和领取报名回执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专业能力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面试内容
1.声乐演员岗位:自选歌曲1首(民族唱法)占50%;视唱占20%,练耳占20%,模唱占10%。伴奏自带(U盘)。
2.演奏员岗位: 演奏本专业器乐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自选)占50%,视奏占20%,练耳占20%,节奏占10%。乐器自带、伴奏自带(U盘)。
3.舞蹈演员岗位:基本功综合素质测试(软开度、跳、转、翻等技术技巧)占50%,舞蹈节目片段、组合表演(自选、3分钟以内)占30%,即兴表演占20%。伴奏自带(U盘)。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考试前30分钟,持身份证原件、报名回执单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间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四)考试期间严禁使用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
六、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873—3055367
0873—3718910
18587111157(马老师)
附件:
1:2023年岗位信息表-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补充.xls
2: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红河州歌舞团)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4月7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