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选择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简章》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岗位选择采取现场选岗的方式进行。为做好岗位选择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岗位选择的人员
参加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岗位选择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早上8:30开始。参加检察官助理职位一、二岗位选择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于当日早上8:20前到达选岗室集中。参加检察官助理职位三、四岗位选择的考生,携带上述证件,于当日下午13:50前到达选岗室集中。
地点:广西检察官学院综合教学楼二楼(南宁市仙葫大道中123号)。检察官助理职位一、三选岗室设在东侧多功能厅,检察官助理职位二、四选岗室设在西侧会议室。
三、岗位选择规则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参加岗位选择。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岗位选择工作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的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和具体职位要求进行岗位选择;未选定岗位的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报考人员与职位三、职位四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具体职位要求依次进行岗位选择。笔试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专业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选择。如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及各单项成绩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选择岗位,不能随意更改。报考人员在岗位选择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可以放弃选择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照岗位选择规则选定岗位的,视为放弃选择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考生已选定岗位又放弃的,将计入诚信档案。
四、岗位选择流程
(一)流程讲解
选岗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对岗位设置情况、选择规则、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讲解完毕后开始进行岗位选择。
(二)岗位选择
检察官助理职位一、二选岗时间为5月15日上午8:30-12:00。考生根据本人岗位选择的顺序依次到达岗位选择区后,按照工作人员提示,根据岗位有关资格条件选择岗位,每名考生仅有3分钟考虑时间,考生需在3分钟内完成岗位选择。岗位选择现场将实时公布岗位选定情况。
检察官助理职位三、四选岗时间为5月15日下午15:00-18:00。检察官助理职位一、二选岗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未选定岗位的检察官助理职位一、职位二报考人员与职位三、职位四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次进行排序,并于当日14:00前予以公布。15:00,按照检察官助理职位一、二的选岗规则组织职位三、四进行岗位选择。
建议各位考生根据本人成绩排名、职位计划表提前预选一定数量的岗位,以便正式选岗时可快速选定岗位。
(三)签字确认
考生成功选定岗位的,须在岗位选定签字席签字确认。若考生表示放弃选择岗位,需在岗位选定签字席签署放弃岗位选择的声明书。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进行岗位选择时,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如对回避政策有疑问的,选岗前请及时与考务组工作人员沟通。
(二)本公告发布后,考生计划放弃岗位选择的,应在本公告发布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扫描件发送至自治区检察院面试资格审查邮箱)。不按规定参加岗位选择,且未提交放弃申请的,按照诚信报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原则上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选岗。如因毕业答辩或其他必须由本人参加的活动导致时间冲突,确实无法按时参加岗位选择的,可在5月12日前向自治区检察院书面提出委托选岗申请。经批准后,由委托人携带委托、受托双方的身份证、委托书、笔试准考证到场进行岗位选择。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咨询电话:0771-5506159。
监督举报电话:0771-550618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进入岗位选择环节考生笔试成绩汇总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计划表
3.放弃岗位选择资格声明(样式)
4.委托书(样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进入职位选择环节考生笔试总成绩汇总表.pdf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职位计划表.pdf
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05/7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