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度公开招聘统一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管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安排,现就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6.5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第五名考生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5月25日24: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考生姓名+参加面试”的电子邮件至2820597676@qq.com。逾期未发邮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扫描或拍照后,于2023年5月25日24:00前发送至2820597676@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8日24: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发送到2820597676@qq.com,接受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报名简历(应插入电子照片,按附件3模板格式如实、详细填写相关信息,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工作经历需体现主要工作内容)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所报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考生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材料
6.两年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4)
7.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如需“国有企事业单位两年及以上仓储物流工作经历”,应提供与工作经历相符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明细,并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8.应聘岗位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
以上材料须效果清晰,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的电子版以“应聘岗位+考生姓名+文件名称+序号”命名,统一放入“应聘岗位+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此外,面试当天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结束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2023年6月3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三三七处,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星光大道20号(单位大门在星光大道上,位于星光大道与铁军路交叉口附近)。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请考生面试当天08:00前到面试地点签到,08:30没有签到,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关机上交统一保管,面试后归还。未在规定时间前将电子通讯设备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的,取消面试资格。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抽签后将进行封闭管理,考完后即可离开;抽签安排在下午面试的考生,我单位提供中餐,考生中途不能离开。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和考察具体事项
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后,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具体事项,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才能进入面试考场,考前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开具身份证明。
2.交通及住宿指南。考点于武汉市江夏区星光大道20号(单位大门在星光大道上,位于星光大道与铁军路交叉口附近),大花岭地铁站是距该考点最近的地铁站,离单位约5公里。建议考生提前一天入住附近的酒店,如:维也纳酒店(文化大道长江学院店)、城市便捷酒店(文化大道店)及此两个酒店附近的其他酒店。面试期间(6月3日,共1天),当天上午7:00至7:45,以及考试完后,我单位安排车辆在大花岭地铁站C出口(江夏石油加油站)接送考生。
3.请考生提前做好出行安排,交通和食宿自理。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2832748
监督投诉电话:010-68979803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3-05/23/content_274935.shtml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