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
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现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公告》中“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的要求,最低分数线为96.5分。在此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5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组织现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入围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人员名单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5月2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三六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176097161@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六三三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865041238@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四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056699367@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一五五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glc155rs@126.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七四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545693954@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三七五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2843069275@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五七八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799757611@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五七九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50375659@qq.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七七二处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13874510719@139.com;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l0cean@163.com。
(二)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成“XXX(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XXX(单位)XX职位面试”,内容详见附件2。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四)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3),经本人签名,于5月25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至报考单位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6月2日8:30至12:00。
(二)资格复审地点:所有参加面试考生请到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机关办公楼六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乘坐地铁2号线、3号线,在长沙火车站地铁站下车,2号口出站后步行300米;或乘公交车在长沙火车站下车,步行至国储电脑城西侧)。
请考生带齐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没有工作证的考生,可带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及复印件1份。
2.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登记表可以从报名系统导出。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所报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及复印件1份。
5.所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考生所在党支部提供证明材料;报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有多个社会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历次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1份,提供有困难的,应打印工资发放银行流水记录,工作证件、解除劳动合同材料、离职材料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6.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2年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择业期内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详见附件4)。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发现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个人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3年6月3日进行,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面试。上午面试于当日上午8:3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请于当日上午7: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下午面试于当日下午14:00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请于当日下午13: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进行面试抽签。面试开始前2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所有考生请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桃子湖15号湘师学院报到(湘师书院在湖南师范大学桃子湖文化创意产业园A3-4栋,乘坐地铁4号线在湖南师大站下车,2号口出站后向前步行150米,在红绿灯处左转至桃子湖路步行100米,在路口右转至湘师书院;或乘公交车在湖南师范大学地铁站,步行至湘师书院)。
(三)面试方式
面试将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面试岗位安排
上午参加面试的岗位为:湖南局三三六处办公室9级职员(B1301)、湖南局三三六处物资管理科9级职员(B1302)、湖南局三三六处党委办公室9级职员(B1303)、湖南局六三三处人事科9级职员(B1305)、湖南局六三三处物流工程技术员(B1306)、湖南局六三三处保管员(二)(B1308)、湖南局一五四处安防系统值班员(B1309)、湖南局一五五处党委办公室9级职员(B1313)、湖南局一五五处化验员(B1315)、湖南局三七四处办公室9级职员(B1316)、湖南局三七四处计算机网络技术员(B1317)、湖南局三七四处会计(B1318)、湖南局三七五处党委办公室9级职员(B1322)、湖南局三七五处计算机网络技术员(B1323)、湖南局三七五处会计(B1324)、湖南局七七二处党委办公室9级职员(B1331)、湖南局七七二处保管员(一)(B1332)。
下午参加面试的岗位为:湖南局三三六处保管员(B1304)、湖南局六三三处保管员(一)(B1307)、湖南局三七四处保卫员(B1319)、湖南局三七四处保管员(一)(B1320)、湖南局三七四处保管员(二)(B1321)、湖南局三七五处保卫员(B1325)、湖南局三七五处保管员(一)(B1326)、湖南局三七五处保管员(二)(B1327)、湖南局五七八处计算机网络技术员(B1328)、湖南局五七九处保管员(B1329)、湖南局七七二处办公室9级职员(B1330)、湖南局七七二处保管员(二)(B1333)、湖南局机关服务中心9级职员(B1334)。
根据递补情况,面试岗位安排可能会适当作出调整,请及时关注递补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满分100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的录取(若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按照主观测试题分数高的录取)。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5)。
(三)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本人体检。体检于6月5日进行,请考生于当天上午7:30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东路38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机关办公楼前坪集合,携带好身份证和1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需空腹,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预计男性及未婚女性680元/人,已婚女性730元/人)。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含既往病史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家访、心理测试(心理测试费用由考生承担,预计200元/人)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个人经历、历史不清楚,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问题,后果自负。
(二)请考生严格遵守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规定,诚信应考,杜绝一切作弊行为。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手机等电子产品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查实,坚决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生交通、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0731-84167133(电话)。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84138773。
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南局
2023年5月23日
来源:http://www.lswz.gov.cn/html/ywpd/rsrc/2023-05/23/content_2749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