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有什么待遇政策?
答: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使用期满后的工资水平确定,中央、省级财政每人每年合计补助5万元,差额部分由“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所在地州(市)、县(市、区)财政补齐。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服务期满6个月,给予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和一次性体检补助费320元;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金,考核为称职的每人发放3600元,考核为优秀的每人发放5400元。享受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培训、法定休假、法定假日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