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加快我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研水平和社会影响力,我所2023年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药学领域博士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53年,是全区唯一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历经七十载,现已发展为技术力量雄厚、专业学科较齐全、实验设施完备、业务管理规范,具备承担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生物制品、药品包装材料、洁净环境技术监督与检验以及相关技术仲裁检验的省级综合性检验机构,主要承担全区新药注册、监督抽检、委托检验、案件查办等工作。
现有人员178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国家药典委员1人,国家级评审专家10人,硕士生导师5人。实验室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设有屏障环境(SPF级)动物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P2级)、中药数字化标本馆等重要科研场地,拥有仪器设备3000多台套,总价值超2亿,位居全国省级药检机构前列。拥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中药材质量监测与评价重点实验室”及广西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广西食品药品安全评价人才小高地、广西食品药品安全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青蒿素及小分子化药创新联合体、中药民族药研究开发及智能制造产业化创新联合体等六大自治区级科研创新平台。
荣获广西科技进步二、三等奖,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等荣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软著)授权34项,软件著作权2项。开展我区特色壮瑶药民族药质量标准研究,参与《广西壮药质量标准》《广西瑶药材质量标准》等14部著作编撰,为结束壮瑶药没有典籍、法定标准的历史做出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博士研究生待遇
(一)入全额拨款实名事业编制。
(二)与我所签订5年聘用合同的,享受我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安家费30万元(税前)。
(三)有未成年子女的,协助安排子女入学事宜。
(四)可按有关政策申请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取得资格担任导师后,享受相应的导师津贴。
(五)科研启动经费最高20万。具体待遇面议。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药品检验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撤销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此前的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需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五、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http://www.gxyjs.org.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http://www.gxyjs.org.cn)发布。
六、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应聘者须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详细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报名方式:通过邮件在线报名,应聘者请将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扫描件整理成一个Word文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发送到邮箱:gxyjrsk@163.com。文档命名格式为:“博士研究生+姓名+药品质量检验研究岗+手机号码”。如因信息填写错漏无法联系考生本人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招满即停。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00:00为截止时间。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信息及材料组织相应领域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反馈审核信息。公布符合考核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核岗位、考核时间和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务必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考核形式为综合考察,主要包括“面谈考察”和“现实表现考察”两个阶段。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员先进行面谈考察,根据面谈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现实表现考察人选(面谈考察评分需达到70分及以上)。通过面谈考察的人选,但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资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视情况从面谈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考察评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谈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求职动机、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养等。现实表现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主要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同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
3.综合考察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则按报考该岗位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招考咨询电话:0771—5827078
监督电话:0771—5827268
(三)招聘咨询及联系电话:
招考咨询电话:桑老师0771—5827078、
黄老师0771-5827398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3:应聘材料须知
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2023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13/8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