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民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红河州民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民政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人员
报考红河州社会福利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代码129),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委托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承办,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二)面试内容: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面试内容重点是专业知识综合能力。
三、时间和地点
(一)抽签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待定,具体电话通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待定,具体电话通知。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一)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三)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二)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州人大、州政协、派驻红河州民政局纪检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红河州民政局,联系电话:0873—3728492
红河州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