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司法局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录用人员。
三、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合同制社区矫正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性质及薪资待遇
1.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480元(购买五险);
3.转正工资待遇:实发3100元/月;(按实际岗位年限,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50元;5年以上每增加一年,岗位补贴增加100元);购买社会保险(五险)缴纳标准按社保调整政策及幅度执行)。
4.工作时间标准工作制。
(三)岗位职责:
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在司法所领导下,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矫安置帮教工作。
1.开展调查评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办理衔接手续;
2.对社区矫正对象是否遵守相关规定实施监督;
3.参加社区矫正小组组建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小组运作和作用发挥;
4.参加社区矫正计划、方案的制定,调整、执行社区矫正方案。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措施。主要包括: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必要的公益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等;
5.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治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等相关教育;
6.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帮助;
7.参加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
8.与社会志愿者等其他社会力量协调配合,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9.做好与刑释解矫人员相关的安置帮教工作;
10.完成司法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安排的工作任务。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文化程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3.专业要求:法律、心理学、教育专业优先;
4.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5.普通话标准,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office等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工作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7.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持有社工证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5.现役军人;
6.在校学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27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及电话
昆明市春城路289号国贸中心10号门写字楼一楼113室。联系电话:0871-63328080。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3)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
4.考务费用
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财非税〔2016〕1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有以下情形的人员考务费不予退还:
(1)因本人原因误报、错报岗位的;
(2)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放弃后续程序的;
(3)自身有不符合报考情况,仍然报名的;
(4)不按要求递交资料,未完成报名流程的。
(5)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聘用的其它情况。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1)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笔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含末位并列人员)。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综合成绩的50%。
(3)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信息或电话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自愿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的政治面貌、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监督。用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应聘、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拟聘用人员须在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
3.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本公告由昆明厚致百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0871-67177690
附件: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
(http://www.kmhrss.com/FrontPages/DownLoad.aspx?AddNo=453复制粘贴到浏览器下载)
昆明市官渡区司法局
2023年6月2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tKWX3ZsjccZulffjz70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