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编外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性别不限;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服从工作安排;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8日-2005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五)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法律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办公,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七)爱岗敬业,热爱林业工作。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9日至7月14日止;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来宾市林业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285号)3楼人事教育科;
(四)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到现场提交报名;或将以上材料电子版(证件需扫描)报送至电子邮箱:lblyrs@126.com进行报名。
(五)资格审查: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将电话告知报名人员。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逻辑思维、应变协调、语言表达、举止仪态等;通过面试了解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考察由来宾市林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前公示。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来宾市林业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来宾市林业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1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福利待遇。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人新办法”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23〕10号)文件执行,即工资标准为2700元/月(含养老、医保等政策规定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差旅费、工会福利、休假等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林业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林静婷,联系电话:0772-6620709。
附件:来宾市林业行政执法稽查队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23.6.28.doc
来宾市林业局
2023年6月28日
来源:http://lb.gxrc.com/Article/info/9c5fd506-3d95-416b-9c01-e0ecc190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