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37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招聘3名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此岗位人员不纳入正式编制,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为寻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原寻甸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公益岗工作人员3名,男女不限。主要从事相关业务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报送、数据统计、窗口服务、卫生保洁及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三、招聘条件
昆明市辖区内的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一种情况并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处于失业(激活)状态下的人员,熟悉电脑操作,大专以上学历优先。
1.大龄失业人员:女性满40周岁以上、男性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
2.“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3.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就业愿望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失业人员: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6.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办理了实名失业登记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8.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等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此项城镇、农村户籍不限)。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9日起,在未招聘到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前,本公告长期有效。
(二)报名方式
报名以投递材料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于工作日将报名所需的材料交到寻甸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办公室(地址:寻甸县凤凰路12号,联系电话:62652703)
(三)报名需要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户口册原件;
3.个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原件(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证);
5.本人实名填写《寻甸县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6.本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进行简单面试。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七、待遇及相关事宜
工资:不低于寻甸县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社会保险:按规定参加五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负责,个人部分由个人负责)。
寻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1日
来源:http://www.kmxd.gov.cn/c/2023-07-11/666500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