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人员资格复审、面试及 体检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要求,现将红河州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的计划指标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蒙自市振兴路红河州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大厅。
(三)资格复审方式:红河州2023 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资格复审采取全州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审核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及证明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预备技师班考生提供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此外,还需查看考生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参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
请携带2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面试通知书需要)。
(五)递补要求: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三、资格复审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
四、组织面试
(一)面试时间: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面试地点: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内州农校综合楼七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请考生提前30分钟(7月28日上午7:30、下午1:30)到达面试地点参与考场抽签,同时带齐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组织体检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1日(星期二)上午7:30到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门诊4楼健康管理中心门口集中体检。
(二)体检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处。
(三)体检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登录云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下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由考生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补助。
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3天注意多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激烈运动;近视患者需要戴框架眼镜,不能佩戴隐形眼镜;体检当天穿较为宽松、未带金属纽扣的衣服;因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做盆腔B超前,请憋尿;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诉医护人员和体检组织人员,勿做X光检查;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招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因此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复检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请考生们安排好自己的时间。
六、递补要求
(一)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
(二)艰苦边远地区、革命老区、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区三州”、边境县和民族自治县,在体检及后续招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放弃,且本岗位无递补人选的,可根据岗位条件,在参加本县(市)岗位面试达到分数合格线但未进入体检,且专业相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进行跨岗位调剂补录1次。
(三)因资格复审、体检不合格出现递补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体检等工作于8月15日前完成。
七、特别提醒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募资格等,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向红河州“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申请表》,并将填写的申请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hhzszyf@163.com。2个工作日内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募资格。
(二)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招募资格等,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到场的,经州、县“三支一扶”办公室确认后,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三)请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的各位考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签订协议上岗后,更换通讯号码的,及时告知州、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和服务单位。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面试当天上午8:00后和下午14: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再允许人员进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五)红河州2023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相关事项将在红河人才网及时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查阅。
(六)其他事项按《云南省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执行。
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工作有疑问,请拨打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0873-3721589(传真)
联系人:冯家云、韩白露
附件:红河州2023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8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