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2名。
三、岗位名称:后勤服务辅助性岗位。
四、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素质。
(二)初中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学历,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或连续失业 3 个月以上的易地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性别不限,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件》或《就业创业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且未享受过其它就业优惠政策。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需要从事部分体力劳动,能适应两班倒。
(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普通话标准流畅。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持有营业执照或注销营业执照时间不满一年的;
5.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雄街道白龙路与永康路交汇处)五楼人事科现场报名,联系人:梁苏荣,联系电话:0874-8212396。
六、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公开招聘城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七、资格审核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委托罗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
八、组织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组织,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综合分析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体检、政审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试用期合格,拟聘用人员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范围。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工资每月16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本公告由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罗平县人社局2023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1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10&id=21931&lb=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