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救助管理站聘用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救助管理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1人,负责开展救助管理日常工作。包含街面劝导、站内照料、甄别寻亲、护送接返及日常工作轮值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或持有社会工作者证书的优先考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
2.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下载填写报名表(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和个人简历等材料电子版,发至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邮箱:qzsjzz@qinzhou.gov.cn。
(二)笔试
本次招聘设置闭卷笔试环节,考察应聘人员对救助业务知识的了解和熟悉程度。有关要求及参考资料如下:
参考资料: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第381号令);
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民政部令第24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04〕10号);
4.《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民发﹝2014﹞132号)。
(三)面试
通过笔试考核且成绩排名前三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将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第一的应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人选。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四、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工资标准80%
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3年7月24日
来源:http://qz.gxrc.com/Article/info/8f30d3f0-2b12-48cd-a817-2893f572f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