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街道办事处2023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卓一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官渡街道办事处委托,面向社会公开发布2023年社区工作者招聘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为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通知》(昆政办〔2020〕34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3部门关于鼓励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昆人社通〔2020〕91号)、《中共昆明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推进落实<昆明市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相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昆民联发〔2020〕18号)文件要求,在2021年社区“两委”换届后,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提高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构建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热爱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现官渡区官渡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者4人,2男2女。社区工作者主要负责民政、社区建设等相关社区服务工作,具体岗位待招聘人员确定后由街道统一安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户口所在地昆明市(含7个市辖区、1个县级市、3个县、3个自治县);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管理安排;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2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和社会工作师(中级)的可以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学历。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组织、协调和写作能力,能胜任岗位工作;
5.对已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拥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以及有从事相关社会工作经验的,以及属于官渡区本地户籍的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需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以往国家考试(含国家教育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5.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的工作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务关系。
社区工作者的岗位补贴按照《官渡区社区工作者工作岗位补贴标准(试行)》(官政发〔2018〕20号)执行,根据职务、学历、任职年限、专业水平等因素,实现四档17级阶梯式自然增长机制。保障官渡区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其中,连续工作满3年且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在岗城市社区工作者,将按照5%的比例缴费购买住房公积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五、招聘程序
报名→考试→公示→审查→公示→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扫码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扫码/点击报名链接发送自身简历并如实填写附件1《官渡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与资格审查表》、附件2《官渡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完成报名。初筛通过后进行笔试。
报名主要流程如下:
1、扫码/点击报名链接发送简历,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
报名链接:https://h.ynzp.com/zk/login/?examId=85
2、资格初审
应聘者发送简历后,待报名截止1个工作日后,公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报名截至2023年8月2日。
注:报名考生可在报名后持续关注(卓一劳务)、(官渡街道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查看、考试费用交纳、准考证打印等信息。
3、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微信付款码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可参加笔试。(缴费时,备注如,张三 官渡街道社区工作者考试费)缴费截止时间为8月4日中午12:00,此后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滇发改费昆官政字〔2011〕第013001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基本技能测试费50元。
4、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招聘条件进行报名;
(2)应聘者报名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进行。
1.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将在2023年8月6日进行笔试。笔试重点考察竞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笔试范围为:社区工作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党政机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2.基本技能测试
测试方式为计算机基本技能笔试考试。
笔试卷面分和基本技能测试分各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3.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考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要求笔试卷面分和基本技能测试分都必须在60分以上。
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考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考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3天将书面申请书对应提交到官渡街道社会建设办公室。
(2)方式: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结束后,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均相同,则加试基本技能测试决定。
4.其他要求
请应试人员自备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考试期间建议全程佩戴口罩。应试人员报名时所选证件为身份证的,可使用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参考。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由用人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五)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 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七、其他事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时,另行制定招用方案报官渡区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本招聘方案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招聘公告、笔试、面试、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信息均发布于“卓一劳务”和“官渡街道发布”微信公众号,报名考生请及时关注,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关注公众号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八、聘用及管理
按照“一年一考核一聘用”的原则,由所在街道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街道、社区具体负责。
九、监督电话:
官渡街道纪检监察室:0871-67373986
附件:1.官渡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官渡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26日
来源:http://www.ynzp.com/infos/153798.html?IsHide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