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核、体检等后续工作安排
我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已于2023年6月16日在红河人才网对外发布,根据《弥勒市贯彻落实〈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任务分解》的通知》(弥办通〔2022〕35号)、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 号)、《红河州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的通知》(红人社发〔2023〕26号)文件精神及《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现将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核、体检、考察安排如下。
一、考核
(一)考核对象
按照《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要求,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分为面试考核和临床实践考核两个环节:
1.面试考核
(1)由考生提前准备PPT,就个人能力等综合情况以ppt形式汇报,汇报内容包含业务工作能力、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汇报时间5-10分钟内;
(2)考官组就相关内容及专业知识对考生进行提问,提问时间10-15分钟内;
面试考核时间:2023年8月16日上午7:30
面试考核地点:弥勒市委党校
2.临床实践考核
主要针对考生的基本技能、临床操作技能、临床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进行考核。
临床实践考核时间:2023年8月21-25日(五个工作日)
临床实践考核地点:弥勒市中医医院各科室
(三)考核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核综合成绩=面试考核成绩+临床实践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考核40分,临床实践考核60分。面试考核成绩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临床实践考核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基础知识考核、专业实践技能考核、专业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考核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团队合作与沟通能力考核由科室成员随机抽取5位代表进行打分,取平均分进行计算;以上两项得分相加得出临床实践考核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临床实践考核成绩确定排名先后。设定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成绩公示
考核综合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五)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审核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考核。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2.考生在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考核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面试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临床实践考核期间,服从专家组和科室的考核安排。
(六)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市人大、市政协对面试考核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弥勒市纪委监察局投诉电话:0873-6122585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进入体检,体检人员以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二)体检时间:2023年8月26日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泸西县中医医院体检科。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7:50前到达五楼体检科集中,由市中医医院组织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详见《泸西县中医医院体检须知》。
三、考察
考察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 号),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四、其他事宜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考试任何环节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取消本岗位此次招聘。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六)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须在聘用前取得。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开展工作,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九)本公告由弥勒市卫生健康局和弥勒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弥勒市中医医院联系电话:
19987375953(彭老师)13312666999(李老师)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
13529952650(易老师)13769365772(陈老师)
附件:
附件1:弥勒市中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名单.xlsx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8月4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2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