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慈善总会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红河州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项目部工作人员1名(限男性)
公益事业发展部(网络募捐办公室)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创业证》已年审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并立志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具有强烈责任心和事业心,认同红河州慈善总会的使命、愿景、价值观。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熟练运用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具有较强写作能力,具备较强的项目策划功底以及活动宣传能力。
(四)工作认真敬业、细心,学习能力强,有责任心,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相关公益慈善工作经验1年以上及中共党员优先录取。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备案、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上午8:00至8月29日下午18:00止。
(三)需提供资料:
(1)应聘承诺书、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册、《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及所持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4)报名通道:将以上相关材料打包压缩成一个文件夹,以“应聘岗位+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549107537@qq.com。联系人:邓梧俣,联系方式:15308732345;杨鑫,联系方式:18687352801。
(四)资格审查:根据所提交材料,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凡通过资格审核者,红河州慈善总会电话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五)综合测试:由红河州慈善总会组织开展统一面试。
(六)公示:对成绩进行公示期5天。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工作,与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假期,团队建设、培训拓展等福利。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红河州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附件:
红河州慈善总会
2023年8月21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