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国内外招引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及范围
(一)招引对象
1.一类人才(4名):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任职3年及以上的名院长,其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主任医师或教授)。
2.二类人才(8名):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从事领域在国内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明显发展优势的学科(专科)带头人,其他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领先水平的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主任医师或教授)。
3.三类人才(18名):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及临床重点专科具有较显著学术科研成果的专业技术骨干;地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同等学历)。
4.四类人才(36名):红河州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
5.五类人才(24名):红河州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工作地点为红河、元阳、绿春、屏边、金平、河口6县的县乡医疗卫生机构。
(二)招引范围
1.四类人才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五类人才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招引人才不含单位定向生、委培生、红河州内在职在编(含试用期)人员、近5年从红河州事业单位辞职的编内人员。
3.凡符合岗位设置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
岗位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附件2)。招引岗位由用人单位编报,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问题,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够积极主动服务红河发展。
(二)有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愿意积极主动服务健康红河建设。品学兼优,综合素质良好,具有发展潜力,服从组织安排。
(三)2023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为198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为1992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的年龄可由用人单位根据招引报名情况及实际需要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放宽。
(五)办理入职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承诺在红河州工作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其中:到红河、元阳、绿春、屏边、金平、河口6县工作的服务期减少2年(即: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六)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双一流”大学或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就读且毕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七)不存在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的情形。
(八)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附件2)。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待遇。
(二)专项生活补助。入选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的,一类人才每人给予60万元生活补助,二类人才每人给予50万元生活补助,三类人才每人给予40万元生活补助,四类人才每人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五类人才每人给予10万元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入职的次年起分5年兑现,数额皆为税前。
(三)培养选拔。作为医疗卫生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
(四)其他待遇。享受当地住房、子女入学等优惠政策,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其他待遇(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岗位表》),具体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红河人才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填写好的《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经历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制作成PDF文档,连同Word版《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现场提交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将报名资料的压缩文件包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毕业学校+专业+最高学历+姓名”(如:001某某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张三)。不符合招引对象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四类、五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8日00:00至2023年9月17日24:00止。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面试(考核)后出现空缺且无符合条件人员递补的岗位可继续组织报名直至截止时间。岗位报名具体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考虑毕业院校、学历学位、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业绩等因素,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不设开考比例),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进入下一轮人选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方式另行通知。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要求到场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文稿发表情况、经历业绩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回国人员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用人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书)为准,岗位可报专业由用人单位对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进行审定。《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由报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岗位需要进行审定。
(五)面试(考核)。州级医疗卫生机构招引岗位的面试(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市医疗卫生机构招引岗位的面试(考核)由县市卫生健康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一类、二类、三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面试(考核)方式由用人单位具体确定,根据面试(考核)情况择优按照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四类、五类人才类别的招引岗位须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专业提问、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沟通协调、综合分析、应变创新、专业技术等方面能力,着重考核考生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1:1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面试(考核)方式和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组织体检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主要通过个别谈话、查询档案资料等形式考察报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结合报考单位实际,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岗位。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因下述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之前的各个招引环节个人放弃的;体检、考察不合格的;2023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报考岗位所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在职报考人员未如期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
(十)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为符合资格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2023届毕业生在2023年10月30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职报考人员在2023年10月30日前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经单位批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人员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一类、二类人才试用期为3个月,报考三类、四类、五类人才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报考三类、四类、五类人才的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的,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解除聘用,已享受的生活补助、住房补助等待遇应退回单位。
五、纪律
(一)对违反招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
(四)专项招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违纪违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拟聘公示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网址为:www.hhzrc.cn),其他有关通知及安排发布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微信公众号或网站,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二)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单位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引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凡组织部门、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责任自负。
(六)对公开招引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详见《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单位联系方式》(附件3)。
附件:
附件1:红河州“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报名表.doc
附件2: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计划表.xlsx
附件3: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招引联系方式.xlsx
附件4: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共红河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1日
红河州2023年下半年“红河奔腾”医疗卫生人才专项招引计划表 | |||||||||||||||||||||||
岗位代码 | 主管部门 | 招引单位 | 单位 性质 | 岗位 名称 | 招引人数 | 岗位类别 | 人才类别 | 性别 | 民族 | 生源地或户籍 | 年龄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学历类型 | 专业类别 | 本科 专业 | 其它条件 | 招聘 方式 | 相关待遇 (待遇皆为税前) | 备注 | ||
第一组专业类别 | 第二组专业类别 | 第三组专业类别 | |||||||||||||||||||||
001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2 | 专技岗 | 一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正高级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一类人才招引范围。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6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补助与用人单位具体面商。 | |||
002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4 | 专技岗 | 二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正高级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二类人才招引范围。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5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补助与用人单位具体面商。 | |||
003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4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三类人才招引范围。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04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心理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精神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2.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须为精神卫生专业或未注册;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学历专业须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05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师(心外、胸外) | 4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2.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须为外科专业或未注册;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学历专业胸外科学或心血管外科学方向优先。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1.录用后服从医院工作安排,2名从事心脏体外循环工作,2名从事胸外工作; 2.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06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放疗学科带头人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医学影像类 | 肿瘤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2.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须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007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放疗物理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医学影像类 | 医疗设备类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医用设备{LA、(X刀、γ刀)}物理师证书; 2.医疗设备类仅限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可以报名。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008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 | 专技岗 | 一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一类人才招引范围。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6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用人单位按“一事一议”最高给予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提供专家过渡住房。 | |||
009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 | 专技岗 | 二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二类人才招引范围。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5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用人单位按“一事一议”最高给予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提供专家过渡住房。 | |||
010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神经外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高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1.地市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急诊科学科带头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须为神经外科专业。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5年兑现); 2.用人单位按“一事一议”最高给予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提供专家过渡住房。 | |||
011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精神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高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精神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1.地市级三级甲等专科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学科带头人;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须为精神卫生专业。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5年兑现); 2.用人单位按“一事一议”最高给予安家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提供专家过渡住房。 | ||
012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精神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精神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5年兑现); 2.用人单位按“一事一议”最高给予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30万元,提供专家过渡住房。 | ||
013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中医医师 | 2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中西医骨伤类 | 不限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14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精神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精神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内科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015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 | 专技岗 | 一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内科医学类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一类人才招引范围。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6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16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 | 专技岗 | 二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内科医学类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二类人才招引范围。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5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17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胸外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具有肿瘤外科学或胸心外科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18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乳腺外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具有肿瘤外科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19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全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内科医学类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具有卫生医师类高级职称证书。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20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心理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精神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21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病理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病理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22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超声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医学影像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23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中医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中医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24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红河州传染病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中医针灸推拿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中医针灸推拿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25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二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5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正高级 | 国民教育 | 儿科医学类 | 医学类 | 1.担任省(市、自治区)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或是从事领域在国内或省(市、自治区)有明显发展优势的学科(专科)带头人; 2.具有儿科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5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待遇补助与用人单位具体面商。 | |||
026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妇产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妇产医学类 | 医学类 | 1.博士研究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或妇科专业。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岁(含50岁)。 | ||
027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儿科医学类 | 医学类 | 1.博士研究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且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岁(含50岁)。 | ||
028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医学影像学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医学影像类 | 医学类 | 1.专业硕士研究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国家双一流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职称不限,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先。 | ||
029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妇产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妇产医学类 | 医学类 | 1.专业硕士研究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国家双一流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职称不限,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先。 | ||
030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红河州妇女儿童医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儿科医学类 | 医学类 | 1.专业硕士研究生;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国家双一流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职称不限,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优先。 | ||
031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二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副高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中医医学类 | 中西医结合类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1.担任省(市、自治区)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临床重点专科带头人,或是从事领域在国内或省(市、自治区)有明显发展优势的学科(专科)带头人; 2.执业医师执业证执业范围须为重症医学科专业。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5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岁(含50岁)。 |
032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内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中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中医医学类 | 中西医结合类 | 不限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具有中医内科学专业或中西医结合内科学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或具有中医内科专业或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或中医肿瘤学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岁(含45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岁(含50岁)。 | |
033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康复医学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中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康复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康复医学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岁(含45岁);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岁(含50岁)。 | ||
034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骨伤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中西医骨伤类 | 中西医结合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学历专业须为骨伤方向或骨科方向。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35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肛肠科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中西医骨伤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学历专业须为肛肠方向。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36 |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 红河州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37 |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 蒙自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生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副高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儿科学副主任医师职称及以上。 | 考核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用人单位按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 |||
038 |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 蒙自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麻醉科医生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麻醉学类 | 不限 | 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39 |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 个旧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2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内科医学类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详见三类人才招引范围。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40 | 个旧市卫生健康局 | 个旧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师 | 3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国家双一流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职称不限。 | ||
041 |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 开远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外科医生 | 1 | 专技岗 | 三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4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副高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外科医学类 | 不限 | 1.符合三类人才招引范围; 2.具有心脏大血管外科、肿瘤外科或胸外科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4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协议年薪制,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42 |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 开远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生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儿科医学类 | 病理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临床医学类专业方向须为急诊医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参照开远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3.另享受安家费10-15万元,视具体情况发放,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43 |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 开远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生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麻醉学类 | 口腔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临床医学类专业方向须为重症医学。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参照开远市事业单位工资待遇; 3.另享受安家费10-15万元,视具体情况发放,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44 |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 开远市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中医医学类 | 中西医结合类 | 不限 | 1.中医内科学(不限方向);中西医结合临床(内科方向)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明。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应届毕业生在招聘时未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需承诺当年必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当年未通过的取消录用及领取补助资格。 | |
045 |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 弥勒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生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儿科医学类 | 临床医学类 | 临床医学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研究生学历专业须为儿科学方向。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国家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职称可放宽至初职及以上。 | |
046 | 弥勒市卫生健康局 | 弥勒市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医学影像科医生(放射) | 1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中级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医学影像类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临床医学 | 1.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研究生学历专业须为医学影像类方向。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国家985、211、双一流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职称可放宽至初职及以上。 | ||
047 |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 建水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临床医师 | 2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不限 | 初级(师)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医学影像类 | 不限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专业硕士研究生; 3.学历专业须为急诊医学、重症医学、妇产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方向。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48 | 石屏县卫生健康局 | 石屏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师 | 2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中医医学类 | 精神医学类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49 |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 泸西县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中医医师 | 2 | 专技岗 | 四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5周岁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中西医骨伤类 | 中医针灸推拿类 | 中医药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0 |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 元阳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 医生 | 3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医学影像类 | 麻醉 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1 | 元阳县卫生健康局 | 元阳县中医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中医 医生 | 2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中医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2 |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生 | 4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麻醉学类 | 妇产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3 | 红河县卫生健康局 | 红河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口腔医生 | 1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口腔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4 |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 绿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公卫医生 | 2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中西医结合类 | 康复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5 |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 绿春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生 | 2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中西医结合类 | 中医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6 | 绿春县卫生健康局 | 绿春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口腔医生 | 1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口腔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7 |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 金平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生 | 2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服务期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3.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58 |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生 | 1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59 | 屏边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急诊医生 | 3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
060 | 河口县卫生健康局 | 河口县妇幼保健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儿科医生 | 2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临床医学类 | 中西医结合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061 | 河口县卫生健康局 | 河口县妇幼保健院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中医医生 | 1 | 专技岗 | 五类人才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30周岁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国民教育 | 中医医学类 | 中西医结合类 | 中医针灸推拿类 | 不限 | 面试 | 1.给予专项生活补助10万元(分为5年兑现); 2.其他待遇详情咨询用人单位。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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