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公告
按照《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安排,现将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职位及人数,以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详见《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及递补
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参加工作文件、任职文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有权取消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后2日内,向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附件2),因考生放弃面试而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遴选人数不足比例的,可差额或等额面试。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10日(星期天)14:30—18:00
2.地点: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6室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15:00—18:00 结构化面试
2.地点: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视频会议室
(三)体检时间及要求
2023年9月15日前,参照常规调配体检要求开展。
四、结构化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参加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下午14:00前到州住房城乡建设局202室,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进入候考休息室后,工作人员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序号,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
(三)考生应遵守面试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参加面试。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六)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工作人员引导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七)面试工作于15:00正式开始,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试题和草稿纸,考生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五、后续工作安排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发布的通知,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参加后续相关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86-3622717、3625779(传真)。
附件:1.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放弃面试申请表
3.体检须知
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1:怒江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x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577/info/2023-2261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