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及后续工作公告
按照《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根据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3年怒江州州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经研究,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于2023年9月组织公开选聘事业人员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职位
公开选聘面试职位为怒江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事业管理岗位1个。
二、面试对象和成绩合成
(一)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聘职位及人数,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3名。按3∶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比例未达到3∶1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综合成绩计算。公开选聘面试由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工作实际,不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最终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合成,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三、资格复审及递补
(一)资格复审:请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详见下表)于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30—12:00,到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州级行政中心B405)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单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排名 | 备注 |
怒江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 206011109 | 2023090301904 | 70.20 | 1 | |
怒江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 206011109 | 2023090301926 | 68.20 | 2 | |
怒江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 | 206011109 | 2023090301913 | 66.40 | 3 |
(二)复审准备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证明、《报名推荐表》、文秘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审合格者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材料不齐、信息不实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名额递补:资格复审中遇到自动放弃或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补足面试名额。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09:30。
(三)面试地点:州委党校教学楼
五、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按比例末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请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张二寸免冠近照,到怒江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一楼报到参加体检。
(三)组织考察
考察计划于2023年9月16日至20日开展,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酌情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将同时查阅人事档案,核实事业聘用人员审批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怒江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171/info/2023-2261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