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安保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是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24日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大学,红河州人民政府主办、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的高职学院。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因学生规模扩大,现需招聘安保非全日制用工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内部安全保卫人员,主要从事维护园区整体安全稳定、安全管控、门卫管理、巡逻巡防、隐患排查、治安管理、学生管理等工作,本次招聘共19人。
二、用工性质及报酬
1.此次招聘用工方式为:安全保卫编制外非全日制时段用工人员,报酬参照《红河州职教园区院校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行政岗位时段工劳酬标准,结合保卫科特殊工作实际,用工前三个月按45元/时段执行,每个时段时长为4个小时,每月原则上工作不少于52个时段,以实际工作时段按月考核计发。
2.用工满三个月后,按照《红河州职教园区院校安保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安全保卫人员实行1至6星级管理、考核,报酬和星级挂钩。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20周岁至45周岁(1978年7月至2000年7月之间出生);
3.身体健康,无色盲、表达、沟通能力正常、无口吃;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安全保卫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8.退伍军人、警校毕业和有相关学校安全管理经验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参加过电信诈骗、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8.从职教园区安全保卫岗位申请离职不满二年的;
9.从事安全保卫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1.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招满为止,基本流程: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经资格初审、考核、面试合格、进入试用期三个月。
(二)报名方式:1.网络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按“岗位+姓名”打包后发至报名邮箱:2791223323@qq.com。2.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报名照片和个人简历到红河州职教园区安保中心进行报名。
(三)考核、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四)咨询电话:0873-3194276
附: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安保编外人员报名表
红河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2023年9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6Wkr-S4CCTEetPTzK9W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