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程序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网上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
(一)本人网上申请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于10月7日9:00至10月23日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定期注册报名(具体操作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学校确认点进行审查确认。
(二)学校审查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成功后,由申请人所在的任教学校负责对其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统一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3.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定期注册周期内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6.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所在学校出具的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经中小学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病休的,须提供病休证明。
新任教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3、4、7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在岗教师申请办理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1、2、3、4、7项材料,同时提交上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暂缓注册后重新申请的人员,还应提交暂缓注册情形消失证明或者有关情况改正补齐证明。
(三)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初审
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报送的申请人提交的注册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注册合格”、“注册暂缓”或“注册不合格”等初审结论,并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市级复核
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教师资格注册数据进行汇总复核。
(五)省级终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全省教师注册数据申请进行终审并统计备案。
(六)注册完成
按照人事隶属关系,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结论填写至申请人提交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注册贴”打印、粘贴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