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市海口卫生院
临床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澄江市海口卫生院因工作需要,委托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岗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人员需求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为;
2.年满 18周岁以上,首次派遣人员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
3.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
5.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服从安排、服从管理,具备相应的文化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
6.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能吃苦耐劳及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二)不予招录派遣的人员情况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岗位条件及薪资待遇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临床岗位人员1人,报考人员在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基础上,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体岗位及资格范围条件详见下表: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公开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确定拟聘人员→组织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 7日—2023年10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澄江市环城西路81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澄江市揽秀园上段)。
4.网络报名:通过网络报名的材料扫描为PDF格式统一存放在以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中,压缩后发送至邮箱QCZP2023@163.com(请在“主题”中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网上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5.考生报名时提交如下应聘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及相关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一张报名,现场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需提交并如实填写《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交报名处(详见附件)。关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后续招聘相关事宜将会通过邮箱、微信、电话或短信通知。
附件:《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6. 联系方式:0877-6688273 李女士:15087720374
7.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报名人员所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及所提交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书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地点:以通知为准;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未达到60分以上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核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确定参加政审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通过面试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综合成绩将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
1.体检需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3.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六)组织考察
由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由用工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启澄招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2.聘用方式:
(1)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2)聘用: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经考察合格后,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时间为2年,试用期2个月。
(3)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澄江市国资委、澄江市海口卫生院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严肃进行查处。
(二)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满足此次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承诺完全满足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诚信参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真实有效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四)报名后,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六、未尽事宜
由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澄江市启澄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8s-8J-VpPzhEPed6mFM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