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安排,现将江城县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9:00—10月25日(星期三))12:00
(二)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委组织部(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勐烈大街98号政府大院组织部附楼1楼)。
二、资格复审对象
从报考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江城县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分数线划定为45分,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根据“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情形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还存在并列情形的,采取面谈考察方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近期内不要急于返回,等待体检通知。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高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准考证2份;
(四)如属于英烈子女、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有残疾(肢体、听力、视力四级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优先录用”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体检的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视为自愿放弃,并出具个人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工作期间会通过考生报名预留电话通知考生后续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环节的将视为自愿放弃。
(三)出现因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将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本县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持续关注本网站。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9-3727690,jcxwzzb@163.com。
附件1: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江城县)
附件2: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中共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
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江城县) | ||||
序号 | 报考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成绩 | 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
1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3022 | 68.20 | 是 |
2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0212 | 66.90 | 是 |
3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2624 | 64.50 | 是 |
4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3226 | 64.30 | 是 |
5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1809 | 64.10 | 是 |
6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2521 | 62.60 | 是 |
7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0217 | 62.40 | 是 |
8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1024 | 62.40 | 是 |
9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0321 | 61.50 | 是 |
10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2821 | 60.50 | 是 |
11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3801 | 60.40 | 是 |
12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3516 | 59.70 | 是 |
13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0508 | 58.70 | 是 |
14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1327 | 58.10 | 是 |
15 | 15399008007001001 | 153080101520 | 58.10 | 是 |
附件2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
本人 ,性别: ,民族 ,籍贯: ,身份证号: , 年 月毕业于 (毕业学校及专业)。2023年10月,本人参加了云南省2023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招聘考试,报考 岗位,笔试成绩 分,因 ,本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捺印):
年 月 日
来源:http://www.jcx.gov.cn/info/15974/4090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