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弥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简章》,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招录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各环节后确定拟聘用人员5名,现予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弥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日至8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弥勒市人民法院反映。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提倡实事求是、实名反映。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后出现放弃或不符聘用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联系人:高杰,联系电话:0873-6276336;
联系地址:弥勒市弥阳街道温泉路延长线;
邮编:662399。
特此公示
弥勒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弥勒市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