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关于招聘编外聘用、公益岗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公益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普通公益性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
二、招聘方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1、编外聘用招聘条件
(一)编外聘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
2.年龄在35岁以下(含35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2、公益岗招聘条件
(一)公益岗聘用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之一:
(1)我州办理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年龄在50岁以下,性别不限,学历不限,专业不限,有较强的责任心。
4.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及重大疾病。
5.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的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4日—11月6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填写《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或《公益岗应聘登记表》发送至xsbnzxczxj@163.com邮箱。咨询电话:2132050,2134449(传真)。
(2)实地报名: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符合条件的有意向者可携带《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或《公益岗应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州乡村振兴局办公室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州乡村振兴局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进入面试考察的对象。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因应聘人员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考察
州乡村振兴局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面试考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材料:《西双版纳州乡村振兴局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或《公益岗应聘登记表》纸质版1份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面试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州乡村振兴局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四)聘用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
五、工资福利
(一)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招聘岗位性质为公益岗位人员,按公益岗位人员规定的普通岗位执行。
六、其他事项
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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