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宁市委员会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宁市委员会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业务辅助人员1名,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
3.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4.具有一定的财务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财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2.无违法违纪记录,男女不限,招聘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能熟练运用财务及各类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文档处理能力;
4.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熟悉政府会计制度;
5.具备金融专业、政府财务管理、国有资产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岗位说明和招聘数量
岗位说明:业务辅助人员将派遣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宁市委员会,以上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占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宁市委员会人员编制。
招聘数量:共1名,男女不限。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 9日至11月 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工作日接受报名,周末休息;
2、报名地点: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二楼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现场填写);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到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部领取公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如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未在报名日期截止前正确提交报名相关信息和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合格、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和报名
委托人力资源公司统一发布招聘信息,统一组织报名。报名人数至报名截止日期未满足招聘需求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不足部分另行发布招聘。
(二)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公司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政审等进行考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1)现场填写《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报考诚信承诺书》;
(2)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笔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结束后,由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笔试,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时间,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面试
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宁市委员会和人力资源公司共同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人力资源公司电话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初步人选,经招聘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需进行体检,并提交检查报告至人力资源公司存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进行考察。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八)公示及培训考察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人力资源公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宁市委员会统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
(九)试用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与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按转正工资2800元80%计发,2240元/月。转正后按3926元/月(其中包含:工资+“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经费保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的。
试用期满确定聘用的办理社会保险(五险)工资待遇按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执行。合同期内,如有违法违纪现象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职责,以及其它不适应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解除合同。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 11月16日(下午17: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0871-6868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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